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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:推动消费 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

为推动消费继续成为经济主拉动力,7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除个别地区外,限购地区要增加汽车指标数量、放宽购车资格限制;打通二手车流通堵点;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。

2020年4月22日,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,促进汽车消费,财政部等三部委正式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,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。其中,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(含增程式)汽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等,具体符合新能源汽名单可以参照由工信部发布的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。

根据今日商务部专题发布会披露的数据,上半年,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260万辆,同比增长1.2倍,占新车销售比重达21.6%;6月末,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1000万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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